物业监管工作总结

时间:2024-11-28 19:39:00
物业监管工作总结[此文共1965字]

物业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物业监管中心在物业管理工作方面,认真梳理了物业管理体制、认真学习专研新颁发《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加强对物业信访稳定等方面的问题,深入不同类型的小区调查摸底,实地了解社区基层治理情况,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开展工作情况

(一)开展扫黑除恶活动

物业监管中心按照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物业监管中心制定详细专项治理方案。每个月在每个小区内营造宣传氛围,累计向40个居民小区发放和张贴《致广大居民公开信》和发放《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宣传册》2000余份,让所有业主都知道扫黑除恶关系到我们身边每一个人,都熟知内容。六月份至十月份每个月都坚持下小区摸底排查,开展物业行业扫黑除恶综合性自查自纠。让每一位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都认真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每一项内容并签字盖章,我们中心留存工作台账。

(二)开展关于水电气入户费问题工作情况

物业监管中心于今年6月4日召开县城区域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就强调各个开发企业一定要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政策,要求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从7月1日起使用2014年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文书》,在新合同上明确要求不在收取水、电、气入户费。在随后业主投诉此类问题时,物业监管中心工作人员都立即赶赴现场对开发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企业要求立即退钱立即整改,并给相关单位下告知函,做好约谈记录和图片存档。在县政府办牵头下我局和市场监管局、物价办进行会商成立联合工作组专门针对乱收费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工作组成立后先后四次到开发企业约谈告诫负责人,并做好工作记录。

(三)落实消防安全专项工作情况

我中心按照住建局防火安全工作指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实行年度考核,严格奖惩。将消防工作纳入物业年度综合工作体系,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要求所有小区都必须建立充电桩、充电棚,杜绝私拉充电不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确保小区消防安全,物业监管中心严抓大型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必须建成微型消防站,并不定时现场检查。

(四)维护信访稳定工作情况

我物业监管中心在接到关于物业信访投诉问题时及时传达到物业监管工作人员手中,要求中心工作人员要当天收到信访件当天调查处理,对业主反应问题认真登记,并耐心接待业主。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到小区和业主物业双方座谈,了解被投诉的的地方以及存在的原因,问题处理完毕后,做好工作台账,截止10月底共计接到信访投诉32件,处理回报完成32件,及时把处理结果报告给上级部门。并要求物业公司反省总结经验。做到把问题全部处理在萌芽状态,杜绝越级上访现象出现,让投诉的业主达到满意。

三、现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滞后。我县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不容乐观,业主参与积极性不高,业主大会召开难,部分业主将业主委员会作为自身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侵害业主、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物业服务不规范。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服务制度,服务不达标、服务不透明等问题往往成为矛盾的焦点。

(三)物业管理监督体制未理顺。相关部门职责未落实,存在履职缺位、越位、不到位等问题。物业管理和社会管理未有效结合,也影响了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序稳定发展。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落实新颁发《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解决我县物业管理行业的突出问题,特建议如下:

(一)加强《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站等主流宣传媒体,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形成全县人民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良好氛围,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热情调动起来,使广大业主了解、关注、支持、参与《条例》的宣传贯彻活动。

(二)各个乡(镇)办事处成立物业管理机构。可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独立的物业管理办公室,作为管理辖区物业小区专门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该项工作。工作人员从乡镇、办事处现有在职在岗人员中明确2至5名专职从事辖区物业管理工作,业务受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贵,调解物业管理中的纠纷,协调和监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 

(三)各个乡(镇)办事处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管理职能,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关于物业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据新修订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赋予乡镇、办事处物业管理职能,明确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责任分工;并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物业小区巡查机制、信访投诉处置反馈机制和物业服务综合考评机制等,有效发挥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能作用。

(四)针对现阶段出现水、电、气乱收费现象,建议县委县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各个单位职责,严厉打击开发企业乱收费现象,让联合执法工作小组有法可依,执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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