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管理条例

时间:2022-08-15 01:39:15
医院员工管理条例[此文共579字]

1、接待患者要热情大方,周到细致,不许随意谈论患者的隐私,医护人员无论何种原因,不得在工作场所与患者或家属发生争吵,出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向上级部门反应,避免事态扩大蔓延,维护医院形象。

2、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医院作息时间(上午7:50---11:30,下午12:30----6:00),午饭一个小时时间,按时打卡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者按情节扣发工资。

3、非就餐休息时间,禁止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就餐,吃零食、水果,玩游戏等。

4、每周一7:50----8:00为例会时间,必须签到,无特殊原因,不得休息。

5、每周一天的休息,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排班表休息考勤,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换班调班的人员,报院办经批准后方可,不得私自调换班。无特殊情况,不得连续两天以上的休息。

6、如有事需要请假,要有请假条,需注明请假原因,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于院办备案。原则上不允许电话、口头请假。

7、如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写出书面辞职申请,根据工作安排获准后进行相关交接手续,交接清楚后方可离院,否则院方可拒发工资。

8、上班时间应衣帽整齐,佩戴胸卡,工作服干净整洁,导医应着淡妆上岗。进行医疗操作时,严格无菌操作观念,戴工作帽和口罩。在从事医疗活动时,不得接听手机电话并尊重患者隐私。

9、科室卫生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机器的维护和保养,无污渍及灰尘,桌椅摆放有序。

10、所有员工必须服从科室及院领导的工作安排,按工作需要做出临时或长期的岗位调整,一切以工作为出发点。

11、本院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任何员工不得相互打听同事或将自己工资明细告诉同事,如有发现或因此事造成同事间的不和谐情况发生,院方可扣罚工资或立即辞退。

洛阳XX医院

202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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