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生产设备管理的补充规定

时间:2022-10-04 11:12:07
关于进一步规范生产设备管理的补充规定[此文共394字]

关于进一步规范生产设备管理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车间生产设备,充分发挥生产设备的效能,准确掌握设备状况,更好的为公司项目衔接和生产服务,针对目前公司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在原有设备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各车间所在习艺楼生产区域(含一楼仓库)所使用和放置的所有生产设备,由该车间负责管理和内部调配。6号习艺楼生产设备由六车间负责管理。

二、教学楼教学用设备由研发部负责管理,教学楼其他临时放置的生产设备由生产部负责管理和调配。

三、车间主任为设备管理第一责任人。

四、设备调配必须填写《设备调配单》并经双方相关领导签字后方可调配。其中,车间(含科室)调配由监区长(或科长)签字,车间内部(分厂之间)调配由分管主任签字。

五、各生产设备管理责任单位对所管区域内的生产设备进行认真清查,并将《生产设备台帐》在2021年3月25日前,通过内网工作平台发送给以下领导备查:

公司副总经理(王树仁)、生产部(王树康)、研发部(陈一军)

六、以上工作安排及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并纳入每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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